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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招考改革:找准公平与效率平衡点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3-18 点击:5854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招生考试改革领域有哪些新举措,新亮点,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措施更具体 指标更细化 更具操作性

进一步明确招考改革途径方向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十二部分第42条关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与三年前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的招生考试改革举措相比,有什么不同和推进?

李家俊:教育是国家的百年大计,关系着中华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们国家在教育领域取得了不少成就,但现行高考制度对基础教育发展的制约日益显现,其单一的评价体系使得应试教育深深植根基础教育,使基础教育逐步偏离了自身发展轨道。应试教育极大地限制了人的思维和创新,使我们国家在科技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等领域人才匮乏,长此以往,将削弱我们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我认为是非常及时的。

作为大学,我们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重任,迫切希望通过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实现对学生的综合评价,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并依此引导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方向转变,实现人才选拔与培养的科学化、多元化,最终实现民族素质的全面提高。《决定》中的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相比《纲要》中的招生制度改革,应该说,提出的举措更具体,指标更加细化,且更具操作性,为高等教育及基础教育相应改革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张亚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内容,是在《纲要》实施三周年后提出的,是此前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延续和发展,也是高考改革的阶段性总结。这一文件明确提出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的改革目标,解决了教育规划纲要征询意见中悬而未决的高考文理分科问题,提出英语等科目考试社会化、多次考试的改革举措,这些都反映了今后高考改革的基本导向。不久前,一些省市正在调研、制定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北京市率先公布高考科目分值调整、英语考试社会化举措。这些改革在政策导向上与教育规划纲要一脉相承,都是为了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人才选拔制度,更好地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整体质量。

对《纲要》多元录取进一步深化

建立招考有效机制的重大举措

记者: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是《决定》的最大亮点之一。招考分离在国际上已经有很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这种做法是否适合我国国情?实行招考分离有哪些优势,为什么说招考分离是对教育规划纲要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进一步深化?

李家俊:考试和招生是两件相对独立,互为因果的事,我们国家统一高考录取的制度,使得大众往往把二者混为一谈,但本质上是不同的。高校对于招考分离的关注、思考、研究,正像习总书记所讲的是一个改革解决问题,问题倒逼改革的典型过程。

现行高考单一评价的不足,催生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思想和大学自主招生的改革措施;自主招生探索实践遇到的壁垒,进一步推动了招考分离的改革目标。如果说,自主招生推动了大学主动思考如何全面评价一个学生,唤醒了大学在招生环节的思考和行动,那么,招考分离,就是在进一步加强大学招生自主权的同时,呼唤社会力量关注教育过程、参与学生评价并形成有效机制的举措。从这个角度讲,《决定》中的招考分离就是对《纲要》中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全面深化和深入。

张亚群:实行招考分离是高考改革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还是高校自主招生考试都应遵循。这是因为招生考试是既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两个重要环节,二者的目标与职能不尽相同,应该由高等院校及专业考试机构分别承担,才能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实行招考相对分离,有利于发挥招生院校的主体选择作用和考试机构的专业职能。各高校根据培养目标,自行确定其招生标准,指定考试科目,选择和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代为组织命题,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机构承担测量、评定考生知识、能力的工作,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使用,选拔合格人才。政府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舆论对招生考试、录取环节行使监督职能。这一招考方式既体现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也是社会分工和考试专业化的普遍要求,因而更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李昌林:招考分离是招生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政府包考包招的现状已不能满足人才选拔、人才发展的需要,政府老是埋头于具体招考事务当中,不能实现有效的宏观管理,必须放手让高校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因此,招考分离的基本要求就是放权。这样才能打破应试教育的体系。这对高校和专业机构也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如何在法规的框架下实现科学考试、科学选人,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记者: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考试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能否杜绝高招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高考招生的公正公平有多大促进作用?

李家俊:杜绝腐败、确保公平一直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问题,教育领域也同样面临着这一问题。回顾近三十年我国教育的发展,变革提升是主旋律,唯一不变甚至愈加强化的可能只有高考制度。当下社会对于教育公平的关注远远大于其他方面,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情况导致了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许多顾虑。

公平公正要依靠制度来保障已经是社会共识,实施招考分离,增加高校招考的参与方和工作环节,强化社会监督力量,从制度设计层面降低不公现象的出现。毕竟,环节增多了,互相制约多了,监督的眼睛多了,腐败的难度和成本就上升了,发生的概率也就降下来了。当然,要完全杜绝腐败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制度,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

张亚群:多年来,高考改革一直呼吁要实行综合评价,但进展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社会诚信及招生公平公正的保障机制建立问题。目前提出的高考改革导向同样面临着这一难题。表面上看,这是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但它不可避免地涉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问题,与学校、学生、教育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多方面相互联系,因此,可以说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必要的配套改革。如果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高考改革难以达到预期成效,也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滋生招生腐败现象。这是一个艰难的改革过程,但不能不改。我认为,应遵循渐进的原则,由易到难,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招考分离改革,兼顾招生考试的公平与效率。

李昌林:应该说我们已经建立了一种预防腐败的高校招生机制。是否能够杜绝腐败,一靠制度二靠自律,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各方监督,努力杜绝腐败。

高考要从知识立意转向能力立意

多元录取在高招中举足重轻

记者:全国统考减少科目能否真正减轻学生负担?有人说,在没有彻底改变应试教育之前,即使考一门也不会减轻学生负担,您怎么看?

李昌林:全国统考减少科目是否能真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键在于考什么?怎么考?是否能找到高校选拔人才和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减负提高质量的通道。过去很多地方试行3+X科目设置、3+大综合科目设置,其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就是难以找到既满足高校选拔人才又有利于中学减负的路径。高校从自身发展考虑,偏理科的学校或专业重视理化生,偏文科的学校或专业重政史地,从而形成大多数地方实行的3+理综、3+文综的模式难以改变。学生受到高考指挥棒的影响,造成文理不均、知识与能力结构欠缺。学生负担下不来,高校对生源不满意。统考命题要从知识立意转向能力立意。把学习能力的考查放在突出位置。

李家俊:减科与减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减少考试科目能否减轻考生负担,关键在于大学选拔采用什么样的评价体系。如果仍然是以应试教育为主的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方式,即使考一门,学生还会陷入无休止的重复训练中,学习负担照旧不会减轻。只有实行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才能把学生从机械的强化训练中解放出来,才能唤醒其学习的动力和兴趣,并将学习作为一件快乐的事情去做。

张亚群:中小学教育需要淡化考试竞争,更多地关注、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健全人格的养成和文化熏陶。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推进和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调整,已经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考生升学的选择性增强。高考减少科目改革,应与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同步推进,否则很难真正减轻考生的考试负担。

记者:学业水平测试、综合评价在高考中的应有地位是什么?学业水平考试不是选拔性考试,绝大多数人都能考过,如何作为高招参考?综合评价是定性描述,如何改变千人一面的走过场形式,高校怎样依此作参考?

李昌林:学业水平考试作为学科基础的考查,既要体现基础性又要把握区分度。既要让大多数学生过关,又能体现学生的基本差异。综合素质评价既要有学生的共性评价又要有个性评价,既能够体现学生的发展过程,又能够反映学生的发展个性。运用现代手段,建立诚信体系,杜绝腐败行为。逐步做到高考重学习能力考查,学业水平考试重学科基础,综合评价重个性发展。加上外语学科社会化考试并一年多考。把高考的压力分散到不同阶段,高考科目减少,学生负担减轻是可以实现的。

李家俊:现行的学业水平测试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大学选才的要求,因为学业水平测试兼顾着学生高中能否顺利毕业并参加高考的职能,它是个检验性考试而不是个选拔性考试,因此其区分度很低。我个人认为,要想让学业水平测试真正发挥作用,就要适度加大学业水平测试的区分度。如确保让完成学业的绝大多数学生通过考试,即高中顺利毕业,又能合理区分优秀和良好的学生,为高水平大学人才选拔留出空间,也就能很好的体现学业水平考试的价值。

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大学与高中的联动,只有高中教育建立了综合评价体系,大学录取的综合评价体系才更具操作性。大学在选拔人才时,除了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外,很注重学生在高中期间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这就需要高中学校从高一开始建立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组织过的活动、参加过的社会实践等详细记录下来。高中不一定对学生的这些活动按分数或等第进行评价,只要做了详实的记录即可,评价的事情由大学在选拔时根据大学的要求自行确定。

过早分科扼杀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

文理不分科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

记者:国外大学新生通识教育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我国许多实力强的综合性大学如北大、清华、浙大等也都开设了通识课程,即大学新生入学后先不分专业,待接受一至两年的通识教育后,到大二、大三时再分专业。但是大部分高校新生入学还是按专业划分,导致了高中阶段的分文理科。这次为什么提出高考不分文理?文理分科争论由来已久,为什么说文理分科不利于培养综合性、复合性人才?

李家俊:对高中文理分科,其批评与争议在于:首先,过早把学生分类,在学生的兴趣和潜力没有显现时、对未来没有明确思考时就必须做出选择。其次,提前分科造成了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直接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没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造成了社会成本的极大浪费。再其次,随着近年高等教育的发展定位,文理分科本身就与大学教育理念和课程设置脱节。以天津大学为例,我们的培养目标是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使学生心身素质、品德素质、能力与知识达到最佳成长,为学生的后续深造和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因此,高中阶段文理分科显然已不合时宜。

李昌林:高校本科教育要从重视专才教育转向重视通才教育。高校专才教育是在国家发展急需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背景下形成的,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发挥过积极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重大改变。国外本科教育就非常重视通才教育。国内不少高校低年级重视通才、高年级选专业的做法很成功。高校重视通才了,高考招生不那么注重专业学科了,就为中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导向。

高考改革要与高中课程改革结合,应该说课改体现高考改革的精神,高考又引领高中课改的方向。但现阶段二者并不一致。高考和课改部门要一致,高考专家、课改专家和中学校长要坐在一起,至少搞高考的和搞课改的要坐在一起共同讨论,不能高考专家说一套,课改专家说一套,校长不知该听谁的,只能低年级搞课改,高年级搞应试。年级教育脱节,也是学生负担过重的原因。

记者:为什么要实行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对于打破一考定终身有什么意义?

李家俊: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和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外语已经慢慢从专业知识转化成日常交流的一种工具。但是现行考试形式给外语赋予了太多的应试色彩,重读写而轻听说的哑巴英语备受诟病,却一直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将外语改为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能够给予考生更多的考试机会,拓宽了评价渠道。第一,能够减少学生在高考期间的考试压力;第二,外语实行多次考试避免了学生因身体、情绪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的成绩偏差,能够科学地评价学生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提高了公平性,降低了偶然性;第三,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不同需求层次的学生只需达到相应的水平即可。若对所有学生都以比较高的标准去考核,既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是教育资源的一种浪费。对于处于较高需求层次的学生,外语水平可以在高中以后的教育中继续跟进和提高。

记者: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任务,如何建立终身学习体系,拓宽终身学习渠道,建设终身学习的立交桥,不仅是教育界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努力目标,《决定》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对于建设终身学习社会有何意义?

李家俊:社会发展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不断学习。要建设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型社会,就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让愿学者有所学,二是学成者获认可。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的目标除了给有学习愿望的人创造就学机会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对于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统一的评判标准和转换机制,让每个人的学习都能有一个比较客观、划一的标准来衡量,做到社会接受,用人单位依此来评判和要求自己的员工。尝试建立以普通高校为参照,对成人教育课程和高职院校课程经过评估、认证,直至学分互换是一项提纲挈领的改革举措。学分转换,也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考定终身的负面影响,使学习者能够有机会接受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教育,弥补学业上的不足,提升自身竞争力。我们教育者关注的是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后,经过努力取得的进步和提升结果。对于达到要求的学生,一定要给予肯定,让社会真正认可他们通过努力得到的知识和技能,这样才能激发每一个社会成员学习的源动力,才能使终身学习真正成为社会风气。

既注重公平又要选拔出合格的人才

更好地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

记者: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考试招生改革到这个阶段,公平与效率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和对立。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于公平的过分强调,有时候到了损害选拔人才效率的地步。可以说,当在社会诚信欠缺、公平在人们心中压倒一切的情况下来看待《决定》第42条时,每一条改革措施都可能出现不公平,都可能出现腐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平衡?

李家俊:首先,公平是一个相对概念,任何事情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我国各地区现实情况差异极大,难以做到各类教育资源的平均分配。另一方面,招生的核心是选拔优秀学生,高校教育资源有限,招生名额有限,录取过程是一个评价和选优的过程,通过高考招录实现各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尤其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来讲,肩负着为国家发展和建设培养高端人才的艰巨任务,只能优中选优。

在如何综合处理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上,首先要注重公平。公平是基础,要保证制度公平、程序公平。提升招生与考试两个阶段的专业水平,坚持政府宏观管理的方向,重视社会监督所起的重要作用,能用、善用各种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公开选拔程序,明确选拔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强调效率。招生的筛选作用是选拔优秀的学生,公正选拔就是公平。同时,评价考试招生录取过程要提高效率。要对招录流程进行科学严谨的程序设计,合理整合社会资源。近些年来各大高校积极组织与开展的自主招生联考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通过联考节约了学生的考试成本,也减轻了高校各自组织考试的压力,极大地提高了人才选拔的效度。

张亚群:高校招生和考试测量都是社会活动,必然受社会制度、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推进高考改革的这些举措,需要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只要政策、措施得当,改革就可以达到既定的目标。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后,社会政治风气为之一变。高考改革也是如此,必须辅之以法治建设。只有强化法治和诚信机制建设,才能保障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与效率。

《决定》推进招考改革新亮点

亮点一

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亮点二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亮点三

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亮点四

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亮点五

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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